澳门学生内地高考:2018清华大学面向港澳台学生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8年清华大学招收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研究生简章

 

    我校2018年继续采取“申请-审核制”(即材料审核加复试)的方式招收港澳台地区研究生。申请我校的学生只能选择我校作为考点,申请者按照我校要求的时间和考核方式进行报名及参加考核,申请我校的考生无需进行现场确认。

一、 申请资格

1.持有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香港、澳门申请者,或持有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申请者。

2.申请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有两名与申请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含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5.申请经济管理学院120100管理科学与工程的清华大学-哥伦比亚大学商务分析硕士双学位项目者,必须持有有效的TOEFL或IELTS成绩(2016年3月1日后)与GRE成绩(2014年3月1日后)。

6.申请125100工商管理硕士(清华MBA项目、清华-MIT全球MBA项目、清华-康奈尔双学位金融MBA项目)者,必须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后三年以上(含三年)工作经验,或者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并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工作经验。

7.申请经济管理学院125100工商管理硕士(清华MBA项目、清华-MIT全球MBA项目)者,必须持有有效的GMAT成绩或GRE成绩(2012年11月1日后)或者参加清华MBA入学考试,入学考试的成绩合格可代替GMAT/GRE成绩;申请五道口金融学院125100工商管理硕士(清华—康奈尔双学位金融MBA项目)者,必须提交有效的GMAT成绩或GRE成绩。

8.申请125100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者,必须具有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毕业后有八年或八年以上全职工作经历,其中应有五年或五年以上管理工作经历,为较大规模企业的现职中高层管理人员。

9.申请035101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者,大学学习的专业不能是法学专业(包括: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师涉外经济与知识产权刑)。 法律事务、行政师涉外经济与知识产权刑)。

二、 申请类别

分为全日制研究生、非( 兼读 制)研究生。

非全日制(兼读)研究生,在前应先与院系联落实拟申 请非全日制(兼读)研究生,在前应先与院系联落实拟申 请非全日制(兼读)研究生,在前应先与院系联落实拟申 请非全日制(兼读)研究生,在前应先与院系联落实拟申 请非全日制(兼读)研究生,在前应先与院系联落实拟请的专业及导师是否可以进行兼读方式培养。 非全日制 (兼读制)研究生不安排 (兼读制)研究生不安排 住宿 ,在学期间 医疗费用自理 

三、 申请办法

请在规定的申时间内登陆“ 请在规定的申时间内登陆“ 内地(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内地(祖国大陆)普通高校 内地(祖国大陆)普通高校 面向港澳台地区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gatzs.com.cn )上传电子照片、填写报名信息,填写报名信息,并在清华大学研招网( 在清华大学研招网(在清华大学研招网(在清华大学研招网(在清华大学研招网( http://yz.tsinghua.edu.cn )缴纳报名费)缴纳报名费)缴纳报名费)缴纳报名费 后,将申请材 ,将申请材 料(下附清单)寄达或送所 料(下附清单)寄达或送所料(下附清单)寄达或送所申请院系的研究生办公室。如选择送达院系的研究生办公室。如选择送达,请于工作时间(每周一至五8时-12 时、13 时-17 时学校休假时除外)来校递送。

报名费为500港元,请登录清华大学研招网(http://yz.tsinghua.edu.cn),进入“港澳台外”-“缴纳费用”,填写“报名编号”(报名编号为“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上完成申请后系统生成的11位报名号)、“姓名”、“电子信箱”(请务必填写正确的电子信箱信息,以便接收费用缴纳回执)后,完成网上支付。因以下原因未能参加考核的,所缴纳的报名费不退:申请者放弃的、经审查申请者不具备申请条件的、经申请院系审查未进入复试的、同一申请者申请数个报名号重复报名的、因申请者个人原因或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考核的。

1.申请时间

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1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下午6:00(应在此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及缴纳完报名费,并使申请材料到达申请院系的研究生办公室)。

2.申请材料清单(不论申请成功与否,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l “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生成的“2018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硕士/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表。

 本人居住地身份证复印件(香港、澳门申请者须提供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台湾申请者须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复印件)。

l  申请硕士生的须提供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同等学历文凭,申请博士生的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同等学历文凭,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持海外教育机构学历、申请院系有要求的,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

 申请硕士生的须提供大学成绩单,申请博士生的须提供大学成绩单及攻读硕士学位的成绩单。考生所提供的成绩单须由就读学校官方签发。

l  两名与申请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含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业人士书面推荐书。

l 体格检查报告(包括一般性体检项目,如血常规、尿常规、内科、外科、胸片等)。

l 申请院系要求的其他材料。

3.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XXX(此处为所申请的院、系、所名称,与招生专业目录中一致)研究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84。

4.招生专业目录等材料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查询和下载

地址:http://yz.tsinghua.edu.cn

5.特殊说明:

l 苏世民书院申请条件及申请方法见其网站,网站地址:http://www.sc.tsinghua.edu.cn/admissions/index.jhtml。考生须在其在线申请系统进行报名。

 申请经济管理学院125100工商管理硕士(MBA)的申请者,请登陆经济管理学院港澳台MBA招生系统,按要求在线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地址:http://mbaapplication.sem.tsinghua.edu.cn。l 申请五道口金融学院125100工商管理(清华—康奈尔双学位金融MBA)的申请者,请登陆五道口金融学院FMBA招生系统,按要求在线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

地址:http://apply.fmba.pbcsf.tsinghua.edu.cn。申请经济管理学院120100管理科学与工程硕士、120200工商管理硕士、025100金融硕士的申请者,请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至: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伟伦楼241室硕士项目办公室,并请注明所申请的专业。经济管理学院120100管理科学与工程的清华大学-哥伦比亚大学商务分析硕士双学位项目的申请者,需提供附加材料,附加材料清单见网址:http://t.cn/RfyJ5t8。

l  申请清华-伯克利深圳学院2018级研究生的申请者,请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至: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山智园C3栋21楼TBSI教学办公室。学院官方网址:http://www.tbsi.edu.cn。

l  申请125100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者,请访问相关项目网站获取申请信息。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EMBA项目网址:

http://emba.sem.tsinghua.edu.cn/。

五道口金融学院EMBA项目网址:

http://emba.pbcsf.tsinghua.edu.cn/html/apply.html。

6.申请者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申请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申请、录取或入学资格。

7.若上级部门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将及时予以公告。

四、审核与复试

符合基本条件的申请者能否进入复试由我校审核确定。复试一般在2018年3-4月安排,具体复试方式、地点和时间由各院系确定并通知进入复试的申请者。

复试时将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通过的不能参加复试。

五、录取

我校根据申请材料、复试情况、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等综合评核,择优选拔,确定录取名单。

录取通知书于2018年6月下旬函寄新生本人。

六、入学

新生应按我校规定的日期入学,一般为每年8月底报到,具体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新生报到时,需携带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原件由我校进行资格复审、体格检查等,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提前向学校书面请假并提交有关证明。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七、学习年限

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 硕士生为二至三年;博士生为四

八、学历、学位 历、学位

研究生在规定修业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内考核合格达到研究生毕业要求,学校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九、费用和待遇

1.港澳台地区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与2018年我校招收内地(祖国大陆)同类专业研究生相同。以下为我校招收内地(祖国大陆)研究生现行费标准,仅供参考。2018年的收费标准将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时说明。

2.新生在入学报到时向我校交纳相应的费、住宿,全日制研究医疗政策与我校招收内地(祖国大陆)同类专业究生相同,其他费用自理。

3.学生在学校期间可以按规定申请校设立的台湾、港澳学生金。

4.所有在我校研究生宿舍入住的研究生,均需按2018年住宿费标准缴纳宿费。 2017年录取的研究生学校住宿收费标准上限为600元/学期·人,2018年住宿费标准将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时说明。

    清华-伯克利深圳学院住宿标准将执行深圳城统一住宿标准

学费标准:

类别

专业名称

代码

学费标准

硕士生

所有学术型专业

-

0.8万元/生学年

金融(北京)

025100

12.8万元/生

金融(深圳)

025100

9.0万元/生

应用统计

025200

5.6万元/生

法律(非法学)

035101

6.5万元/生

法律(中国法)

035101

14.6万元/生

体育

045200

1.5万元/生学年

建筑学

085100

1.0万元/生学年

工程(集成电路工程)

085209

3.9万元/生

工程(软件工程)

085212

4.0万元/生

工程(其它领域)

0852

1.0万元/生学年

临床医学

105100

0.8万元/生学年

公共卫生(非全日制)

105300

6.5万元/生

工商管理(清华MBA项目)(非全日制)(经管学院)

125100

30.8万元/生

工商管理(清华—MIT全球MBA项目)(经管学院)

125100

19.8万元/生

工商管理(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非全日制)(经管学院INSEAD合作项目)

125100

406250元/生**

工商管理(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非全日制)(经管学院其它项目)

125100

56.0万元/生

工商管理(清华—康奈尔双学位金融MBA项目)(非全日制)(五道口金融学院)

125100

29.0万元/生**

工商管理(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非全日制)(五道口金融学院)

125100

68.0万元/生

会计硕士(非全日制)(经管学院)

125300

20.86万元/生**

博士生

所有学术型专业

-

1.0万元/学年

注:**标注的学费标准为学生需要向清华大学支付的学费标准,联合培养项目的总学费标准参见各项目招生简章。

十、 信息查询、联系方式

1.我校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含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等),请查阅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yz.tsinghua.edu.cn)中相关栏目。

2.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位于清华大学“二校门”东侧院内。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4

咨询电话:(+8610)62781380

电子邮件:grad@tsinghua.edu.cn

3.我校各院系教学办公室联系电话表附后。

4.港澳台研究生在学期间与内地(祖国大陆)研究生享受同样的资助奖励政策。研究生奖助相关规定请参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政策法规”栏目《清华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关于为港澳台研究生专门设立的奖学金情况,考生可在入学后向我校港澳台学生事务办公室咨询。

5. 我校院系设置及各院系网站入口:

http://www.tsinghua.edu.cn/publish/newthu/newthu_cnt/faculties/index.html

6.清华大学查号台:(+8610)62793001

7.我校各招生院系咨询电话

院系名称

联系电话

 

 

 

院系名称

联系电话

建筑学院

62794185

 经管学院   

博士:62795329

土木系

62784882

硕士:

金融62789967/

MIM 62789822/

哥大62789822/

水利系

62797453

会计 62794227

环境学院

62797857

MBA:62798116

机械系

62784558

EMBA:62789913

精仪系

62785712  

公管学院

62794350

热能系

62782993

金融学院

62780555

汽车系

62783482

FMBA:62782760

工业工程系

62771010

EMBA:62798555

电机系

62782138

法学院

62781334

电子系

62784883

新闻学院

62781114

计算机系

62795012/73240

马克思主义学院

62772700

自动化系

62784871

人文学院

62794434

微纳电子系

62788906

社科学院

62798949

航院

62783051

美术学院

62798172

工物系

62782677

苏世民书院

62796467

化工系

62788646

核研院

62771089

材料学院

62772617

教研院

62792450

数学系

62782620

医学院

62782493

物理系

62773648

临床医学:

62797384

化学系

62781685

药学院

62772963

生命学院

62785829

软件学院

62771436

地学系

62772750

清华-伯克利深圳学院

0755-36881626/8

交叉信息院

62781643

中法联合培养

0755-26036020

深圳研究生院

0755-26036120/6020

清华大学全球创新学院

62796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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