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华侨港澳台联考北京报名点公告须知

  

 北京市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的报名考试点。本报考点负责受理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在北京的报名、考试及咨询等工作。

为了方便考生报考,特提醒考生注意:

一、报名资格

请考生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简章》中关于“报名资格的规定,对不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我报名点不予接受报名。

二、报名方式
第一步:网上报名

时间:31-315日;全国联招报名采用网上预报名和现场正式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登录联招办网站进行预报名(网址:http://www.ecogd.edu.cn)。预报名时,考生需按要求输入报考基本信息,并在网上缴付报考费(报考费每人550元人民币。请认真阅读联合招生政策规定、公告、报名流程等,按要求输入报考基本信息(含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报考地点、报考科类、报考学校等)。预报名后,考生需记住自己的密码,并在规定时间到报名地点办理正式报名确认手续。

第二步:报名确认

时间:329-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地点:北京报名点由北京教育考试院高校招生办公室(港澳地区、台湾省学生报名处)负责(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志新东路9号,邮政编码:100083)。联系电话:010-8283721201082837115

 

确认方式:现场正式确认时,考生本人携带下列规定的报名资料前来北京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报名点(地址见上面),接受报名初审,当场进行电子摄像,并确认报名信息。
报名确认必须携带的数据:
港澳地区学生:
1、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或香港/澳门非永久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2、往届高中毕业考生提交高中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高中毕业生提交盖有就读学校公章的应届毕业生学历证明原件。
3、高中各学年学习成绩单原件;或盖有就读学校公章的高中各学年成绩证明原件(应届高中毕业生可在入学时补缴最后一学期成绩单)

台湾地区学生:
1、台湾地区考生具有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2、往届高中毕业考生提交高中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高中毕业生提交盖有就读学校公章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原件。
3、高中各学年学习成绩单原件;或盖有就读学校公章的高中各学年成绩证明原件(应届高中毕业生可在入学时补缴最后一学期成绩单)
请注意:
华侨考生须在广州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考试地点可以选择北京、上海、福州或广州。

持香港、澳门地区高中学历的港澳台考生必须在毕业中学所在地的香港或澳门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并参加考试。

1、持中国内地(祖国大陆)学历的考生信息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以下简称联招办)汇集后送考生毕业中学所在地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学历查验;持港澳地区学历的港澳台考生须在毕业中学所在地(香港或澳门)报名参加考试;持国外学历的考生报名时须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对其学历证明材料所做的认证书(中文版,须注明是否学历教育)。

2、凡持虚假学历报考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当年全国联招考试资格,已参加考试的,取消其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并且在三年内不准参加全国联招考试或全国高考。

3、报名结束后将所有考生的证件、数据移送相关部门、单位进行认定,对涉嫌伪造者,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本报考点只接受现场确认,不接受邮寄及代办报名确认。考生本人须到报考点现场照相,并办理报考资格确认有关手续。
4、报名一经确认,所有数据不予修改。
三、打印准考证

2018年开始考生可自行在网上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以联招办公布的简章为准。

考试
1、考试科目:
文史类各专业的考试科目: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

理工类各专业的考试科目: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
各科满分均为150分,各科目类别满分为750分。
考试内容和要求参见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考试大纲》。
2、考试时间:

日期

时间

科目

519

(星期六)

9001130

中文

13301530

英语

520

(星期日)

9001100

数学

13001500

物理、历史

16001800

化学、地理

1.      考试地点:北京科技大学附中(海淀区志新路36号)

填报志愿

(一)从2018年起,考生填报志愿的时间安排在全国联招考试成绩公布之后,即六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填报志愿网址与网上预报名网址一致。

(二)志愿填报采取平行志愿方式。录取批次分本科和预科两个批次。本科志愿组考生可填报ABCDEFGHIJ十个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服从选项。预科志愿组可填报ABCDE五个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

(三)填报志愿时,同一批次同一院校,考生可同时兼报普通类专业和体育类、艺术类专业。

(四)报考体育类、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术科考核,术科考核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由招生院校确定,考生应尽早与拟报考的院校联系。术科考核不合格或没有参加术科考核的考生,不得填报相应的体育类、艺术类专业。

(五)填报志愿前,考生应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专业目录》,了解招生院校的招生专业及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

六、投档录取方式

7月初开始录取工作,由联招办组织实施。从2018年起,实行网上平行志愿投文件录取模式。录取分本科和预科两个批次,先进行本科院校志愿组投档录取,本科录取结束后,再进行预科院校志愿组投档录取。联招办按招生院校各类别、科类招生计划的1:1比例,将考生电子档案投给招生院校。招生院校根据考生考试成绩、考生志愿及本校招生计划、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预科录取时不分专业。预科学习结束后,经预科就读学校考试合格后,再分专业进入本科阶段学习。

七、入学与身体检查
新生持加盖学校公章的《新生入学通知书》报到,入学报到时间及相关要求以《新生入学通知书》上的规定为准。

新生入学后,根据学校安排进行身体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商转其它专业。

  六、其它

  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华侨及港澳台学生在校期间,学校按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进行管理。

  学生入学注册时,应缴纳学费及其它费用,收费标准与内地(祖国大陆)同校同专业学生相同。

  学生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执行同等医疗保障政策,按规定参加学校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同等待遇。

  学生修业期满,考试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毕业证书。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考生可在联招办网站(网址:http://www.ecogd.edu.cn)上查询当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专业目录》、联考成绩及录取情况。在“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地区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gatzs.com.cn)上查询有关招生政策和招生办法及高校信息。上述网站同时向考生提供招生谘询及相关服务。

 

北京市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三月

 


北京学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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