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港澳台华侨学生联合招生入学考试考生须知

 

2018年港澳台华侨学生联合招生入学考试考生须知
 
1.考生在每科考前20分钟(其中中文科和英语科考前30分钟)进入考场,凭准考证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有效证件(港澳考生持港澳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考生持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华侨考生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放在课桌左上角,以便查对。
2.考生应于英语科目开考前30分钟至开考前15分钟之间进入考场;凡于开考前15分钟至开考后15分钟之间到达的考生,待听力考试结束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笔试;开考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其他科目开考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场.考试开始60分钟后,才准交卷离开考场。
3.答题前应将本人姓名、准考证号、考场号、座位号写在答题卡规定的位置,并在指定区域粘贴条码,注意检查条码上的科目、准考证号码及姓名等资讯是否正确。
4.考试时除可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无封套橡皮、直尺、圆规、三角尺等,其他任何书籍、笔记本、纸张、电子辞典、移动电话及各类通讯设备用品等均不准带入考场。考试中禁止使用涂改液、胶带、修正带等物品。数学科可使用不带存储和编程功能的科学计算器,计算器操作时不得发出声音。
5.答题卡除“选择题答题区”用2B铅笔填涂外,“非选择题答题区”一律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作答。考生须在规定位置答题,否则答案一律无效。
6.如对试题内容有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如遇试卷、答题卡或条码分发错漏或字迹模糊等,可举手询问。
7.每科考试必须按规定时间交卷,试卷、答题卡及草稿纸不准带出考场。
8.考试时不准旁窥、交谈、传递、吸烟、吃零食。
9.违犯上述规定者,按国家有关规定,取消当科成绩或取消考试资格。
 

北京学桥
  北京 海淀区杏石口路97号           电话:13910063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