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戏剧学院 2019 年华侨及港澳台学生本科招生简章
上海戏剧学院校考类专业均接受华侨及港澳台学生报考,学制四年。
1. 身体健康,年龄满 18 周岁,一般不超过 30 周岁,舞蹈表演专业年龄限在 21
周岁以下(1998 年 9 月 1 日后出生)。
2. 持有(相当于)高中或高中以上文凭,应届生由在读学校开具证明。
3. 持有效身份证件。
4. 品德良好,无犯罪记录;愿意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1. 符合报考条件的华侨及港澳台考生登录我校招生网(网址: http://zs.sta.edu.cn)进行专业考试报名注册、缴费及打印准考证,不设现场报名。
2. 考生网上报名后,在 2019 年 1 月 31 日前将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明的扫描件发邮件至学校港澳台办公室(邮箱:sta_international@163.com 电话0086-21-62498896)。
3. 华 侨及 港澳 台考 生 和 大陆 考生 一同 参 加专 业考 试, 详 见招 生网
(http://zs.sta.edu.cn)快讯公告中的“上海戏剧学院 2019 年本科生招生简章”。
4. 华侨及港澳台考生进入终试后,带上述申请材料原件至港澳台办公室校验信息(地址:华山路 630 号仲彝楼 2 号门 208 室)。
华侨及港澳台考生报考我校,应符合当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的报考条件,按要求办理报名并参加华侨及港澳
台“联招考试”。专业考试的报名方式、时间、地点、科目均按照“上海戏剧学院 2019 年本科生招生简章”执行。
1. 华侨及港澳台考生的专业成绩单独排序,文化课合格线执行联招办划定的当年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的联招成绩、专业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华侨及港澳台联合招生办公室如有其他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2. 录取名单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港澳台办公室将于 7 月中旬寄送港澳台学生《录取通知书》。学生本人需携带《录取通知书》按通知书上所规定的日期来学校报到,并缴纳费用。
学 费:10000 元/年(与大陆学生相同) 书杂费:入学后按需购买
保 险:购买学生综合保险,与大陆学生相同
本科招生办公室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华山路 630 号招生办公室电话:0086-21-62486707
港澳台办公室电话:0086-21-62498896
上海戏剧学院港澳台办公室
2018 年 12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