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华侨港澳台联考香港报名点公告

 

 
1.考試日期:2019年5月18日至19日


2.報名資格:

(1)完成香港註冊中學已註冊的中六課程(或內地/澳門/臺灣高中三年級),且必須為學歷教育的學生或以上學歷。如現正就讀由香港註冊中學提供已註冊的中六課程的學生(或內地/澳門/臺灣高中的高三學生),必須提交由校方蓋印及校長加簽的在學證明文件。

(2)港澳地區考生:持有有效的香港或澳門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俗稱「回鄉卡」)

臺灣地區考生:持有在臺灣居住的有效身份證明和有效的《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華僑考生:香港報名點不受理華僑考生報名。華僑考生必須在廣州報名點辦理確認報名手續,考試地點可選擇北京、上海、福州或廣州。

 

3.報名日期及地點:

第一部分(請註意:有意報考者必須於下述日期內登入有關網址進行網上報名,逾期者將不能進行確認報名。)

網上報名日期 - 2019年3月1日至15日

第二部分

確認報名日期 -2019年3月16日至30日(星期六下午、星期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確認報名時間 -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

星期六:上午9時至中午12時

確認報名地點 -

(1)香港考試及評核局(「考評局」)新蒲崗辦事處(香港九龍新蒲崗爵祿街17號3樓,電話:(852) 3628 8787 / 3628 8711)

(2)中國旅行社下列各區分社

灣仔分社:香港軒尼詩道138號修頓中心地下1號(電話:(852) 2832 3888)

北角分社:香港北角英皇道395號華豐國貨商場地下1號舖(電話:(852) 2565 0370)

旺角分社:九龍旺角洗衣街62 - 72 號得寶大廈2樓(電話:(852) 2998 7888)

尖沙咀分社:九龍尖沙咀彌敦道27-33號良士大廈1字樓(電話:(852) 2315 7171)

將軍澳分社:九龍將軍澳東港城商場二樓209號舖(電話:(852) 2628 6118)

觀塘分社:九龍觀塘牛頭角道300 - 302 號裕民中心商場地下(電話:(852) 2343 8243)

荃灣分社:新界荃灣青山公路(荃灣段)189號地下(電話:(852) 2499 1377)

元朗分社:新界元朗教育路31 - 41號(電話:(852) 2475 5367)

沙田分社:新界沙田連城廣場七樓717-718號舖(電話:(852) 2692 7773)

大埔分社:新界大埔寶湖道3號寶湖花園商場223號舖(電話:(852) 2657 2883)

屯門分社:新界屯門青山公路(新墟段)11-17號嘉華大廈1/F A舖(電話:(852) 2618 8188)

(3)京港學術交流中心(香港北角英皇道83號聯合出版大廈1404-05室,電話:(852) 2893 6355)

(4)中國教育留學交流(香港)中心有限公司(香港上環蘇杭街83號蘇豪智選假日酒店38樓3號多功能廳,電話:(852) 2542 4811)

 

4.報名手續:

分為網上報名及確認報名兩部分。所有考生必須於指定時間內完成兩部分報名,否則不能參加考試。考生須按上述指定時間自行登入聯合招生辦公室(「聯招辦」)網站(www.eeagd.edu.cn)進行網上報名。網上報名時,考生需按要求進行註冊、輸入報考基本信息、上傳本人照片,並預約現場確認報名的時間、地點。網上報名後,考生須記住自己的密碼,作為日後登入聯招辦網站填報志願、查閱個人檔案、成績、錄取情況時使用。

已於網上進行報名的考生須按上述指定時間攜備下列證件及資料,親往上述其中一間確認報名地點辦理確認報名手續:

-港澳地區考生:有效的香港或澳門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俗稱「回鄉卡」)正本及影印本;

臺灣地區考生:在臺灣居住的有效身份證明和有效的《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正本及影印本;

-中四、中五及中六(或高一、高二及高三)各學年學業成績表及畢業證書(適用於已高中畢業之考生)正本及影印本;

-現正就讀由香港註冊中學提供已註冊的中六課程的學生(或內地/澳門/臺灣高中的高三學生),必須提交由校方蓋印及校長加簽的在學證明文件正本及影印本;

-持國外學歷的考生,必須同時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使(領)館對其學歷證明材料所做的認證書正本及影印本(必須為中文版,並註明是否學歷教育);

-彩色近照一張(一寸正面半身免冠);及

-由報名網頁打印出來的預報名表(需加考生簽名確認)。

 

- 所有考生必須親自前往報名點辦理確認手續,郵遞確認報名一概不予受理。

- 如遇特殊情況及經批准,考生方可委託親屬前來報名點辦理確認手續,惟代辦者須帶備考生身份證件影印本、本人身份證件、考生親筆簽署的委託書、考生彩色近照及其他報名資料到報名點現場辦理相關手續,每位代辦者只能為一名考生辦理確認手續。

- 報名一經確認,所有資料(包括報考科類及試卷字體)不能再作修改。

- 逾期預報名申請將由考評局作個別考慮,如獲批准,須繳交逾期附加費。

- 如特殊需要考生(例如殘障考生)需要申請特別考試安排,必須於親身確認報名期間向考評局索取《2019年中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入學考試特殊需要考生合理便利申請表》,填妥後須連同中文版本的醫生/專家證明一併遞交至考評局。有關申請將交聯招辦考慮,申請結果將以書面方式通知考生,逾期申請恕不接納。

 

5.考試費:

2019年的考試費為港幣550元,費用須於確認報名當天繳付。考試費用一經繳交,將不獲退還,亦不得用作代付其他考試的報名費用或他人的考試費。
 

6.考試大綱:

考試內容和要求參見國家教育部考試中心製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臺灣省學生入學考試理科考試大綱》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臺灣省學生入學考試文科考試大綱》(第2版)。考試大綱現正在考評局新蒲崗辦事處刊物組發售,考生可選用郵購或網上訂購服務,有關詳情可瀏覽考評局網頁:www.hkeaa.edu.hk/tc/Resources/publications/

考生如持有2005年版的聯合招生考試大綱(第1版),可於考評局網頁(www.hkeaa.edu.hk/jee/)下載各學科的修訂內容以作參考。
 

7.考試類別及科目:

文史類考試科目:中文、數學、英語、歷史及地理。

理工類考試科目:中文、數學、英語、物理及化學。

每科滿分為150分,每考試類別滿分為750分。

考試內容和要求參見國家教育部考試中心製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臺灣省學生入學考試理科考試大綱》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臺灣省學生入學考試文科考試大綱》(第2版)。
 

8.其他事項:

(1)除英語科外,考生在其他科目考試中一律使用中文漢字答卷。

(2)持香港、澳門地區高中學歷的港澳臺考生必須在畢業中學所在地的香港或澳門辦理確認報名並參加考試。

(3)考試實行電腦網上輔助評卷,考生在考試時必須按規定在專用答題卡的指定區域內答題,在指定區域外答題不予計分。

(4)准考證及考生須知將於5月初郵寄予考生,如在5月14日仍未收到,請致電考評局查詢(電話:(852) 3628 8787 / 3628 8711)

(5)2020年聯招報名日期為3月1日至25日,相關資料將於2020年初公布。
 

9.報考體育類、藝術類專業:

報考體育類、藝術類專業的考生,除必須參加此聯合招生考試外,還需參加術科考核(即專業考試),術科考核時間、地點及具體要求由招生院校確定,考生應盡早與擬報考的院校聯繫。廣州美術學院專業考試及汕頭大學設計學類本科專業考試是經由考評局辦理報考手續。有關報考詳情,請參閱網上資訊(廣州美術學院:www.hkeaa.edu.hk/tc/IPE/gafa/;汕頭大學:www.hkeaa.edu.hk/tc/IPE/cksad/)。如透過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報考廣州美術學院免試招生的考生,亦必須參加其專業考試。
 

10.考試成績、志願填報及錄取:

考生須在考試成績公布後,即6月中下旬,以網上報名時設定的密碼登入聯招辦網站(http://www.eeagd.edu.cn/)查閱成績及填報志願。志願填報採取平行志願方式。考生可填報十所高校本科志願,每所高校可填報六個專業志願和一個專業服從選項。報考預科的考生還可填報五個高校預科志願。填報志願時,同一批次同一院校,考生可同時兼報普通類專業和體育類、藝術類專業。報體育類、藝術類術科試不合格或沒有參加術科試的考生,不得填報相應的體育類、藝術類專業。填報志願前,考生應認真閱讀《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專業目錄》(註:此專業目錄將經聯招辦網站上發布,考生須在考試後留意聯招辦網站的公告),了解高校基本情況、招生專業、收費標準、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及其他註意事項。7月初由聯招辦組織錄取工作,分本科和預科兩個批次,按照“先本科、後預科”的順序,實行平行志願投檔。高校根據考生考試成績、考生志願及本校招生計劃、錄取要求,在聯招辦劃定的最低錄取控製分數線以上擇優錄取新生。高校須將擬錄取考生名單報聯招辦核准後辦理錄取手續,向考生寄加蓋本校公章的新生錄取通知書。考生憑錄取通知書按高校規定的時間及相關要求到校辦理報到等手續。
 

11.內地院校資料:

可供選擇的內地院校名單,已詳列於《201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院校名單》內,考生可於www.hkeaa.edu.hk/jee 下載。考生可在考試後留意聯招辦網站(www.ecogd.edu.cn)的公告,以查閱院校及專業的詳細資料。考生還可在“內地(祖國大陸)高校面向港澳臺地區招生信息網”(www.gatzs.com.cn)上查詢有關招生政策和招生辦法及高校信息,該網站同時向考生提供招生諮詢及相關服務。
 

12.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免試入學:

應屆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考生可以文憑試成績直接申請110間內地指定重點大學,有關詳情可致電中國教育留學交流(香港)中心有限公司查詢(地址:香港上環蘇杭街69號大廈25樓01室,電話:(852) 2542 4811)。
 

13.修讀碩士、博士及研究院:

這是內地大學錄取本科生的聯合招生考試,任何人士欲修讀碩士、博士學位,或申請入讀研究院,可向京港學術交流中心查詢詳情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號聯合出版大廈1404-05室,電話:(852) 2893 6355)。
 

14.考生的個人資料:

考生個人資料為讓考評局及考試機構提供考試及評核服務所使用。考生可自行決定是否提供所需的個人資料。但倘若未能提供全部所需的資料或提供了不準確或不完整的資料,考評局可因而拒絕接受有關申請或拒絕提供全部或部分考試及評核的服務。已提交的個人資料,亦可能作以下用途:

(1)協助高等院校、政府或公營機構處理入學申請;

(2)應高等院校、政府或公營機構要求,提供資料協助處理獎學金申請;

(3)應高等院校、政府或公營機構要求,提供資料協助核實考生於津貼申請的資格,在此情況下,考評局將向有關機構披露所需的個人資料;

(4)回應合法要求,證明考生的成績;

(5)處理任何有關考試的退款或付款;

(6)以不記名及在不披露考生身份的方式,進行教育研究及分析;

(7)在考生同意下,為所屬考試機構推廣服務及產品(包括考試服務、課程、活動、刊物,及其他考試有關的物品或資源)。*

考評局亦可能將考生個人資料轉移至第三者作上述或其他直接有關的用途,包括政府或公營機構、學校及敎育機構、銀行(處理退款或付款)及提供各項行政或技術服務的服務提供者,透過他們提供的服務(包括但不限於資料輸入、報名過程、發放考試文件及其他關於資料的收集、棄置或處理等)以協助考評局提供考試及評核服務。 

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任何人士若能向考評局證明其資料當事人之身份,在繳付有關費用後,可向考評局提出查閱其個人資料的申請。惟請註意由考評局所收集有關考生的個人資料/聯絡方法/其他資料,可能會轉交相關考試機構用作提供考試及評核服務及對上述各項作任何用途或其他直接有關的用途。一般情況下,在考試或考試季度及所有相關的考試服務完結後,考評局會將所有相關資料轉交擁有該等資料的完全處理權的考試機構處理。如有需要,考生屆時可直接向所屬考試機構申請查閱其個人資料或有關資料處理的政策。

*如閣下已給予同意把你的個人資料作此用途但又欲將其撤回,請將有關要求以書面方式通知考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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